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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了,是不是每个人都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年底了,是不是每个人都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發(fā)布時間:2022/10/18 9:26:09

情況

王平是一名在公司工作的打工仔。他的月薪是4000元。除此之外,沒有其他收入。明年需要做最終結算嗎?

分析

一個工薪階層王力可平只在一個單位掙工資薪金,通常他連個稅都不會預扣,或者每個月預扣和預繳的個稅之和剛好等于一年的應納稅額,所以這些個人不需要在明年進行匯算清繳。

參考一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2號規(guī)定“取得綜合所得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依法進行匯算清繳:

(一)從兩個以上地方取得綜合所得,專項附加扣除后的綜合所得年度所得額超過6萬元;

(二)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的一項或者多項,年度綜合所得減除專項費用后的余額超過六萬元的;

(三)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的;

(4)納稅人申請退稅。

注意

需要進行匯算清繳的納稅人,應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其工作或受雇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并提交至《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納稅人有兩個以上就業(yè)單位的,應當選擇向其中一個單位的當?shù)刂鞴芏悇諜C關申報納稅。沒有就業(yè)或者就業(yè)單位的納稅人,應當向其住所地或者經(jīng)常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參考文獻2

2018年8月3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正式做出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第9號總統(tǒng)令)規(guī)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納稅申報:

(1)取得綜合收益,需要進行最終結算;

(二)應稅收入沒有扣繳義務人;

(三)取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5)因遷出而注銷中國戶籍的;

(六)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兩處以上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

(七)國務院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來源:郝老師說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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